辽宁锦州率先完成“千吨万人”农村水源保护区划分批复工作

2020-01-14

核心提示:辽宁锦州率先完成“千吨万人”农村水源保护区划分批复工作,12月2日,锦州市政府印发了《关于黑山县部分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批复》,确定了黑山县菜沟、小东和北五台子3个农村水源地保护区范围,并对保护区环境管理提出明确要求。辽宁锦州率先完成了此项工作任务。


辽宁锦州率先完成“千吨万人”农村水源保护区划分批复工作


原标题:锦州市率先完成“千吨万人”农村水源保护区划分批复工作


2019年,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启动了12个市64个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(简称“千吨万人”)农村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,制发了《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了工作任务、工作程序和完成时限,并经省政府研究决定,由省政府委托地级政府进行批准划定保护区。


  12月2日,锦州市政府印发了《关于黑山县部分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批复》,确定了黑山县菜沟、小东和北五台子3个农村水源地保护区范围,并对保护区环境管理提出明确要求。在全省12个市中(除阜新和朝阳不涉及此项工作外),锦州市率先完成了此项工作任务。


  目前,其他各市按计划积极推进此项工作,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案均已完成,正在履行批复会签程序,年底前将全面完成目标任务。农村水源保护区的划定,将为下一步开展水源地周边环境问题整治、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奠定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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